为充分发挥院士专家的技术引领作用,促进成果转化,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献智聚力,按照《广东省科协关于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力服务产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东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东科协〔2025〕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东莞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自有研发经费投入,能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销售收入(或入账经费)总额的3%。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套研发设施和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研发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三)申报单位与合作的院士专家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合作事项,并已签订建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且协议有效期应符合工作站建站要求;
(四)引进院士专家的研究领域应符合国家、广东省或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能够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能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五)申报单位具有20人及以上的全职6个月以上科研团队(需提供科研团队的名册、劳动合同内容首页及签章页、社保清单),其中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属于专家建站的,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七)近三年承担财政经费项目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处罚,或履行项目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申报工作站建设资格;
(八)未被市科协取消工作站建站资格的单位。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至2025年7月30日17时;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至2025年8月8日17时。
对符合建站条件的申报单位,市科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和市政府审批后认定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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