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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东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时间: 2025-08-20    作者: admin    来源: 本站    访问量: 51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东莞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自有研发经费投入,能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销售收入(或入账经费)总额的3%。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套研发设施和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研发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三)申报单位与合作的院士专家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合作事项,并已签订建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且协议有效期应符合工作站建站要求;

(四)引进院士专家的研究领域应符合国家、广东省或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能够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能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五)申报单位具有20人及以上的全职6个月以上科研团队(需提供科研团队的名册、劳动合同内容首页及签章页、社保清单),其中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属于专家建站的,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七)近三年承担财政经费项目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处罚,或履行项目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申报工作站建设资格;

(八)未被市科协取消工作站建站资格的单位。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采用事后奖励的资助方式,从批复之日三年内给予经费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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