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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资金开源相关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08-29    作者: admin    来源: 本站    访问量: 68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5〕6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7号)等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资金开源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广东省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项目实施地需在广东省内。
(三)申报项目应在人工智能或机器人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并起到引领、关键支撑或具有突出贡献作用。
(四)项目及相关设备(含配套软硬件)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的支持。
(五)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支持对象
(一)自主核心技术研发、服务于人工智能和机器人领域的优秀开源社区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社区)具有较为成熟的组织架构、开源内容合规性等管理制度;采用合规的开源协议,确保代码的自由使用、修改和分发;为开发者、用户提供技术协作、开源教育、产业赋能、推广传播等专业服务。
2.社区具有相当数量的注册用户及月度活跃用户。
3.社区在人工智能和机器人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能为我省人工智能和机器人领域企业提供服务的生态中心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和管理机制,拥有相应的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在所服务领域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取得了一定的公共服务效果,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2.中心年度服务一定数量的企业。
三、支持标准
采用事后奖励形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开源社区和生态中心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内运营费用(需提交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予以支持,单个项目奖补资金最高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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