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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东莞市质量管理优秀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6-09-29    作者: admin    来源: 本站    访问量: 28

一、申报对象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制造业、服务业(含公共服务业)和建筑业企业(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

  

   (二)符合国家、省和市的相关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已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东莞市政府质量奖(含鼓励奖、提名奖)、东莞市质量管理优秀单位(或东莞市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优秀单位)的企业(组织)不得参加申报。

三、资助标准

      

      对首次获得东莞市质量管理优秀单位的企业(组织)给予资金资助,资助对象不超过80家,每家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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