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增资扩产,是指在我市生产经营的制造业企业因发展需要,在本市范围内通过新建或扩建工业厂房、新购置的生产设备的工业投资项目。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投资奖励的项目投资主体为在东莞市注册登记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东莞市形成实际工业产能的制造业企业或其关联企业。园区、镇街流转奖励由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申报。
(2)申报企业投资奖励的项目实施地在东莞市内,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项目投入必须包含新购置生产设备投资。
(3) 申报企业投资奖励的项目实际投入以发票等合法票据为准,金额不含税。
(4) 新建或扩建的工业厂房用地性质须为工业用地。
(5)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在申报文件中明确。
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的新建或扩建工业厂房和新购置生产设备按实际投入不超过5%比例进行奖励,单个项目累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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