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两类。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达 10 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 3 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 位或 10 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
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6.申报企业需销售收入达到 4 亿元或年销售收入 4 亿元以下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优先条件
1.申报产品属于《通知》附件 2 中所列重点领域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重点推荐。
2.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
3.前三批单项冠军培育企业、近两年制造业单项冠军摸底调查中收集到的符合本次推荐条件的企业、战略性产业集群“五个一”工作体系中的重点企业。
优惠政策:
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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