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对在东莞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组织发动能力的商(协)会;
2.支持商协会组织企业出境参展,对经市商务局备案同意,对自行组织不少于10家东莞企业参加境外线下展的东莞商协会;
优惠政策:
对组织单位按照每家企业3000元给予组展奖励,每个展会组展奖励最高20万元;对由商协会统一承担的展品往返物流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个展会展品最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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