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申报的产品须为近五年研发、近三年销售的产品。
(三)申报产品创新性强,拥有Ι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五)当年申报产品数量不超过三项。
优惠政策:
1.经认定的广东省名优拥有超长证书有效期3年;
2.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有重要参考依据;
3.经认定为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直接证明企业产品的高科技含金量,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体现公司研发创新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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